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的原因可能是為了提出對立法機關通過法案的異議或者改動。這種情況可能出現在立法院通過的法案行使權力超出行政院預期或被認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時。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相關條文 6,當行政院認為立法院通過的法案有可能對行政實務造成困難時,可以請求總統核可後向立法院提出覆議。這一程序可以確保法律符合憲法精神並在執行過程中順利進行。
此外,覆議機制也體現了分權制衡的原則,使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在權力運作上相互制衡和監督。透過覆議程序,行政院可以提出對立法院決議的建議或修正,以促進更好的法律規範和政策施行。覆議機制的運作有助於維護政府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和平衡,確保民主體制的運作順利和法治的實踐。
What is the process for the Executive Yuan to request the Legislative Yuan to reconsider a bill?
當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一項法案時,有特定的程序。根據資料 23,行政院可以將法案送交立法院進行再次審議。如果立法院通過了一項法案,而行政院認為難以執行,根據憲法的規定,行政院便可要求立法院重新審議該法案 24。一旦行政院提出重新審議要求,立法院便需要就返回的法案做出決議 25。
為什麼行政院要求立法院重新審議?
行政院要求立法院重新審議一項法案通常是因為在行政角度上認為該法案在執行上存在困難或問題 24。這可能涉及到法案的具體內容、執行方式或影響範圍。舉例來說,在某些情況下,法案可能與行政院的政策方針、法律規定或國家利益產生衝突,因此行政院可能認為重新審議該法案是必要的。
因此,當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時,這代表著法案涉及的議題對於行政單位來說有重要性,需要進一步審議確保有效執行。
What are the reasons that might lead the Executive Yuan to request reconsideration of a bill by the Legislative Yuan?
根據《行政院》網站所提供的資訊 27,行政院向立法院請求法案再度審議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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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法案內容:若行政院認為現行法案內容有需要修改或修正的地方,便可能向立法院請求重新審議以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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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影響廣泛:當一個法案的影響範圍涉及廣泛、可能影響國家的政策方向或公眾利益時,行政院可能認為需要更深入地討論與評估,因此會請求立法院重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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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或爭端:若法案引起了社會上的爭議或各方意見分歧,行政院可能希望通過重新審議來釐清爭議,使法案更具共識性。
此外,立法院官方網站 28中也提到,若行政院對一特定法案有疑慮或認為需要進一步審查、討論,便可請求立法院重新考慮,這也是行政、立法機關間相互監督、合作的體現。
總結來說,行政院請求立法院重新審議一個法案可能是基於改善法案內容、確保公眾利益、解決爭議或疑慮等多方面考量,這種合作與協調的過程有助於確保法案的品質與效力,以符合民眾的期待及社會需求。
What historical examples exist where the Executive Yuan requested the Legislative Yuan to reconsider bills?
行政院之所以移請立法院覆議,可能是基於多種原因。有些情況下,這可能是為了增進透明度和民主程序。根據對台灣憲法的了解,行政院可以要求立法院重新考慮通過的法案 29 30。例如,2019年,行政院提交的一項法案獲得立法院批准,承認同性伴侶的婚姻權利 36。這顯示行政院可能會提出法案或政策建議,並在必要時進行調整,以獲取立法院的進一步支持或審查。
此外,過往的案例也表明,行政院可能希望通過重新考慮法案來解決爭議或疑慮。例如,在台灣歷史上存在許多案例,行政院或更廣泛的政府機構可能通過要求立法院重新審議法案來回應不同利益攸關方的關切。這表明行政院可能將法案提交給立法院以確保法案制定過程中的平衡和民主程序。
因此,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為了確保法案的合法性、透明度和廣泛參與,以確保符合民主原則。
How does the Legislative Yuan typically respond to requests for bill reconsideration from the Executive Yuan?
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通常是因為重要法案的爭議性或立法面向需要進一步討論與澄清。立法院在收到行政院的請求後,會進行相關的審議程序,包括委員會審查、專案小組討論等,以確保法案的合憲性、適法性和公共利益。
根據《牛津憲法法律》,這樣的移請可能給予總統和行政機關在立法院通過法案方面的優勢 38。這類舉措旨在增強法案的透明度,以及確保立法過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例如,在2014年的太陽花學運中,學運人士抗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通過,導致立法院和行政院受到壓力。最終,部分法案被迫暫停,並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和討論。
因此,當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時,這通常代表著該法案具有關鍵性和爭議性,需要立法機關更深入地審議和檢視,以確保整個立法過程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 Executive Yuan, request the Legislative Yuan to reconsider the bill. The ... Beginning with the Seventh Legislative Yuan, the Legislative Yuan shall have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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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立場,必要時洽請執行長、書記長協助。 4.審議方向與行政部門 ... 行政院認為立法院議決之法案窒礙難行者,經總統核可,於該法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Alternatively, according to Article 3, the bill can be returned to the Legislative Yuan for reconsideration. If the Executive Yuan feels it would be ...